加拿大凭什么立国?
因为英国人的祖先(来自西欧的移民)在北美大平原上定居并发展起了最初的北美文明,而魁北克省的法国血统居民却在历史上几乎没给加拿大留下任何文化印记——法语在当时不被当地人广泛使用、天主教会影响也十分微弱。 1759年至1763年间爆发的“七年战争”以英法双方签订的《巴黎和约》告终,根据该和约,法国将纽芬兰岛和部分加勒比海周边岛屿让与英国,换取普罗维登西亚半岛和圣劳伦斯湾附近土地的所有权,同时获得在加拿大沿海建立商站的特权。作为老牌殖民帝国,法国在南美和大洋洲拥有大量的海外领地,但加拿大的重要性对英国来说远胜前者——毕竟从欧洲出发,往北可以直抵加拿大,向南却只能进入南美大陆的狭缝之一。
英法两国在北美展开竞争的时间大致可以追溯到1604年,当时英国在弗吉尼亚成立詹姆斯敦殖民地;至1701年,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诞生,第二年魁北克省也加入了这个行列成为英国殖民地。然而这些殖民地的居民大多是从欧洲迁去的纯白人后裔,与印第安人并没有混血。随着英国在北美的开拓,越来越多的拓荒者离开英国本土前往新大陆,他们当中不少人是清教徒,为了逃避宗教迫害从欧洲辗转来到美洲。
这些人开垦的土地最初由王室授予,此后逐渐形成私有制,从而为加拿大经济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西部的大片领土在开拓初期是由美国移民开发的,因而在文化上更接近美国而非英国,直到1879年才并入加拿大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