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如何超时打工?
日本的时薪制度对外国人同样适用 一般情况,日本人每周的法定劳动时间为40个小时,超过部分按照额外时间支付报酬,这个时薪是1.25倍-1.35倍左右。(特殊行业如医院、幼儿园等会有2倍的薪资)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后继续工作,用人单位也不视为加班,例如: ①客户或上司临时要求的现场调查; ②客户要求的临时发货或者送至工厂的现场作业; ③客户要求临时修改设计以及为此所需要的准备和调整时间; ④因客户原因造成的停工,等待设备、材料或者其替代物品的时间; ⑤客户指定的交货日期的次日正午前的装卸作业;⑥当日18:00前的工作收尾。 但是,在上述各项中,只要用人单位有“明显地”将加班事实通知劳动者的证据(书面、口头告知均可)就可以证明劳动者认可了这种延时工作的情形并据此主张权利,此时法院会予以支持。所以,即使员工表示不知道,公司还是有办法证明员工当时知道并且同意的。
对于外国人的加班费计算,根据《外国人就业规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约定工资标准高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步骤来计算加班报酬,并提供相应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