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去日本读法律?
1.日本的法学教育制度与我国不同,日本大学不实行本科法学的通识培养方案(即不管是什么专业的学生,大一学的东西都是一样的,例如中国政法大学大一都是学习宪法),而是以研究科的形式进行研究生的培养。这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日本的法学研究者相对于我国而言比较纯粹,没有太多本科学过法律的干扰;二是日本的研究科一般只招收有法律背景的同学,对于没有相关背景的人来说申请难度较大。 第二个结果的衍生是日本人一般会有较明确的读研目的。由于法学研究科的招生要求一般较高,所以没有明确目的的人一般是很难达到申请的标准的(排除家境优渥不想工作只想继续读书的人)。中国人过去大部分都是希望在日本找到高薪工作进而拿到绿卡,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冷门专业如环境啊农呀海洋啊的几率就很大,而这样就会形成国内本科阶段的冷门专业,即法学。
2.日本法务省于2004年制定的《关于指定国立研究机构的准则》中规定,国立研究机构设立的学科“原则上不允许设置跨学科领域”,也就是说如果设立跨学科的研究所是很困难的,因此法学研究科一般都是跟其他学科一起合在一起的。而中国很多法学院往往独立出来,这在日本是无法想象的。所以法律只是作为一门学科存在,而不像在国内作为一种职业。这也使得在日本学法律的人多了一些学术的气息。
3.日本政府对于留学生的学费补贴相当大,在留学率最高的国立大学的文科里,只有法学是可以获得政府资金补助的(约80%),而政经啊言语啊都只能获得一半。所以学费上相对其他国家而言是比较便宜。生活费方面,除了东京大阪之类的大城市,在其他二三级城市里打工的话其实挺容易挣到钱的,而且生活成本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