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拒签护照有记录吗?
因为工作的关系,会经常遇到客人来咨询签证的问题 其中就有一个客人是因为在日本拒签过一次然后想办欧洲签证是否可以通过? 那么首先肯定的回答是:可以! 但是要注意以下几点:
1、第一次的申请很重要 因为签证官会在网上查到申请人在过去的十年之内的出入境记录和被拒签记录,如果第一次被拒签的记录比较明显的话(包括在使馆留下的指纹等信息),第二次再办理同类签证,被拒的风险很大;所以如果是第一次申请欧洲签证被拒绝,那么在间隔2年以上再次申请时就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尽量将材料准备完整无误并且打印出来;
②、尽可能多地填写个人资料,不要有空白项,特别是工资流水情况要详细如实填写,否则会被电调,电调后会增大被拒风险;
③、尽可能的提供资金证明或房产证明以补充材料的完整性以便增加过签率;
④、对于访问目的地的选择上建议单人前往,如确实要去欧美等地行程自费的探亲或旅游,务必注意不要在同一时间内前往的国家或地区过多而被签证官质疑目的和资金是否充分。
2、非正常签证记录的拒签情形 如果不是因为申请材料不完善或是资料虚假导致的拒签,而是签证官认为申请人存在某种可能性使得签证申请不能被批准的情况下,通常会发给申请者《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称《拒签信》。 这类通知通常比较含糊其辞,“因您所提供的资料不足以证实所申请之事由,故不能予以签发签证”、“由于不能提供可靠证据证明所申请的目的是合法合理的,因此无法颁发签证……”等类似文字会成为拒签的理由。
这种由于签证官的主观判断而导致的结果差异往往很难通过其他方式来弥补,尤其对于初次申请的游客而言更是难以应对。因此在这里提醒有需要的人士,在办理有关出国签证手续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切勿疏忽大意导致自身遭受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