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法学院是本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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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简称HLS)是美国最古老的法学院,创立于1817年。虽然比宾夕法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法学院创立于1750年)和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法学院创立于1701年)要晚,但哈佛的法学院是三所学校之中最具实力的一间。 它的毕业生在政界和商界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大宪章》的起草者、英国政治家托马斯·克伦威尔就是哈佛大学的校友。而该学院的图书馆目前也是美国最大型的法学院图书馆之一,藏书量高达九十万册。

2.哥大的法学院

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位于纽约市曼哈顿上西区,与华尔街仅隔一个街区。 哥大名列世界前五的顶尖名校,培养了许多杰出的人才,包括总统尼克松、克林顿,纽约市长布隆伯格等。学校一共有五所学院,分别是工程学院、商学院、文理学院、研究生学院以及医学院。

哥大的法学院(Columbia Law School)成立于1859年,是常春藤联盟中第二年轻的法学院。虽然比宾夕法尼亚大学和哈佛大学成立的时间晚,但哥大的法学院在美国法律教育界享有极高的声誉,与美国的其他一流法学院并驾齐驱。

3.斯坦福大学法学院 斯坦福法学院(Stanford Law School)于1893年成立,是一所私立法学院,在全美各大法学院排名榜中,常年名列前三名。许多学生以能在斯坦福法学院读书为荣。 斯坦福法学院提供法学本科学位及Juris Doctor学位,其法律博士JD项目每年招生人数约为400人,竞争非常激烈。该院的师资极为强大,教授阵容里曾出过三位美国国家司法官(U. S. Attorney General),两位美国司法部副部长(Deputy Attorney Generals),另外还有两位法官(Judges)和一位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检察官(Chief of the Criminal Division in a Federal District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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