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上海落到哪?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 根据《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留学人员可办理户口迁移、人事档案等相关手续。 1999年,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出国学习人员的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干部调动办理派遣手续;2015年,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认定工作的通知》,对申请认证的境外高校进行了分类,并对各类别院校名单做了具体规定;同时,也发布了《教育部留学中心关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结果可用于报考公务员的说明》,明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是报考公务员的必要条件之一,并且是在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 按照目前的政策,留学归来的人可以享受以下便利:
1.就业落户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
(含中专、职高和技校毕业生并确定列入专业目录的),凡符合上述人才落户规定的,在办理户籍手续时,由人事行政部门审核签发《聘用员工审批表》、《上海市引进人才登记表》。单位可在有效期内多次使用申请表,每人只限使用一次。
2.档案管理 留学人员持《出国留学人员档案保管卡》或毕业学校的档案管理机构提供的学籍档案材料到原毕业院校所在地的市、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接收手续。
3.其他福利 可享受子女上学、购车、旅游等福利。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内容不同,可分为“留学回国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留学回国人员中转证明”三种。 “留学回国证明”是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各种有关留学手续的重要凭证,也是留学回国人员调动工作的依据之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留学回国人员中转证明”由国家留学管理部门统一印制,而“留学回国证明”又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证明”和“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证明”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