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能拥有绿卡吗?
美国移民局官网,对“绿卡”的定义是: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是负责审理移民申请、签发移民签证的美国政府机构。根据USCIS的官网解释,所谓的「绿卡」是美国国民身份证明文件(ID)和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 那什么是「身份」?
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身份」(status)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身份的概念涵盖范围极为广泛,它指某人作为某个社团或组织的成员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在美国,一个人的身份可以是: 当一个外国政界要员来到美国时,他/她通常被赋予的「身份」是一种被称为「公使团特权与豁免权」(chancellor's privilege andimmunity)的特殊地位。这个特权让公使团成员在其停留的期间内免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并享有不受干扰地从事其公务的权利。当然,这种特权并不是无限制的。对于违反美国法律的公使团人员,美国司法部门仍可对其提出起诉。
在1978年《国籍法》(Nationality Act of 1978)出台以前,美国公民的身份是通过出生地原则确定的——只要你的父母是在美国境外出生,而无论他们的国籍是什么,你便是美国公民(第二国籍原则下的公民,dual-citizenship);反之,如果你的父母是在美国境内出生,而你出生在外国,那你便不具有美国公民的身份(单一国籍原则下的公民,jus soli)。1978年通过的国籍法取消了这一双重国籍的原则,规定只有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美国公民,且婴儿出生在美国或以美国为居所的人才能拥有美国公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