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合理加班如何定义?
这个合理和中国的合理的概念不一样,因为澳大利亚是一个工作时间非常短的国家,正常是38个小时每周(疫情期间40个小时),超过这个部分都是加班,有额外的补助。但是,这些加班必须是在完成原本工作之后(即加班的时间必须用在正业上)。而且加工资的幅度要比中国大很多! 举个例子就清楚了:比如一个厨师一个月工作250个小时,按照40个小时计算,那么超出原来工作时间的150个小时就是加班工资。按目前法律规定,这150个小时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2倍的工资;若周六日加班,则需支付3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则需支付4倍工资。(新法规定,在1+5模式下,2020年之前,周日加班只需支付2倍工资,但自2020年开始,须额外再支付1倍的加班工资,周末加班总时长同样以1.5倍计。)
所以总结一句话,就是在不耽误正常工作前提下,在特定时间加班是有补偿的,这个加班费用是很高的! 但是,如果因为员工自身原因(比如技能不行,没做好本职工作)导致要延长工作时间来弥补,或者本来该员工做30分钟的事情结果做了1小时,那这部分时间就属于员工自己的了,没有任何补偿。另外,如果是公司安排的工作,你尽管觉得没有必要或者很烦,但是还是得做好,也属于正常工作范畴,没有额外补偿。(不过这种低效率工作的状况在中国也很常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