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领区签证要多久?
中国被日本作为单独的外领区,和欧美及东南亚地区同样地受到了极其认真的研究对待。经过长达二百五十多年的“中日友好”时代以后,1894年中日两国开始了长达四十余年的战争时期。战后,1952年4月28日,日本废止了在华治外法权、通商航运权。
与此同时,还废除了所有日本人的私人用地,但中日间依然存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争议。日本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交官、领事官员和他们的配偶、亲属、附属员的不具有国籍的行政管辖权问题进行了规定。
根据一九八二年四月一日两国政府签署的《关于解决两国间历史性附属交涉问题的备忘录》,日本将割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从中国大陆和台湾接收的包括旅馆、银行、地产、寺庙、祠堂等在内的属于文化的和历史的财产,约计七千件。备忘录规定、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协定或判决有违实质,应即向对方提出,至迟于缔约后七年,即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以前作出最后决定,并不得为任何追遗声明、诉讼或行政行为的变动所更改。
日本对于中国独立后建立的国家、政权未能予认,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中国对其所作的公正的处理也不承认。
近二十年来,在日华侨、华人有所增加,而绝大部分在日华人都是经法律及正常程序办理签证,合法居住的,包括有长期在日公司或机构任职的,有短期来日经营或访问的等,他们绝大部分遵守当地的法律,对日本国内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总的说来,一些在日本的中国人的活动存在着违法行为,如经营无效签证的“黑店”、私刻印章,做些文字材料以欺骗入境审查;为获得高额利益而“非法绑架”日本人,利用不法手段获取外国人的“居留权”等。
这些违法行为对正常守法的中国人是不恰当的,也对在日中国人的形象有所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