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关系可以填什么?
一般来说,签证申请表里要填写的是与签证申请者之间的亲属关系。那么,除了父母子女这种“常规操作”之外呢,还有哪些人需要被填写进您的签证关系列表中呢? 1. 担保人或保证人(Sponsor/Guarantor) 担保人或保证人是持有永久居留或公民身份的澳大利亚公民、新西兰公民或者澳大利亚永久居民为签证申请人提供经济支持。通常来说,学生签证申请和485毕业生工作签证申请都需要有担保人或保证人的签名的签证申请表;而移民签证则需要申请人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出示由保障人提供经济支持的担保书原件。
2. 其他法定监护人(Substitute Legal Guardian) 如果您未成年且在澳洲留学,则需要在签证申请表中填写一个在澳的法定监护人,这个监护人的职责就是当您在澳洲遇到危机时能够对您提供帮助。 在国内,一般以父母的身份为您办理学生签证时,则不需要再单独进行法定监护人的公证认证手续了,因为中国的法律是允许父母双方同时作为未成年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但在澳洲,如果您的父母有一方已经不能对您的孩子行使全部的监护权,或是您的父母均不能正常履行法定监护义务的话,就需要另请其他的成年人来担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您已年满18岁并在澳洲生活学习超过一年仍没有完成移民手续且您的父母仍然是中国公民,那么建议您和您的父母一起办理移民以便更好地享受澳洲的福利制度。
3. 受抚养家庭成员(Dependant Family Members) 在大多数情况下,受抚养家庭成员是指与主申请人在同一个签证申请中的配偶和孩子; 但对于单身人士(Single Applicant)来讲,受抚养成员还包括其成年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亲属。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局规定,受抚养人员必须与主申请人一同居住并且依赖于主申请人维持生计方可被视为受抚养人员,因此同居伴侣并不属于这一范畴。 如果您是在为家人办理移民签证,那一定要弄清楚自己是否应该将亲人添加在自己的签证申请关系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