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研究生落户北京户口吗?
最近遇到很多留学生咨询这个落户问题,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一下!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学位是否属于留学归国人员规定的“留学人员”范畴。 依据《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文字描述,“留学回国人员”是指:
1. 出国留学(出国学习);
2. 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
3. 完成学业回国的留学生。 那么,你的学校是否是教育部认可的院校呢?可以登录教育部网站查询你申请的院校是否在列~ 满足以上条件后,接下来要看的就是你的学位是否符合落户要求了。一般来讲,留学生取得以下两类学位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学位 (即在国内承认的全日制统招硕士)
2. 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标注的学位(一般是最高学历) 注意哦~不是所有的留学生都能落户北京的!
以下几种情况就不符合落户标准了呢~
1. 国内计划外招生的项目(包括内高班、中外合作办学等)
2. 无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和学位证
3. 没有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未纳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如:部队院校、远程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方式获得的国民教育序列的毕业证书。 如果您的条件符合以上标准,就可以开始准备申请落户需要的材料啦~
以在职身份申报:对于在职员工,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凭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单位出具的聘用/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养老、医疗、失业等多项保险缴费记录)等
以创业人才身份申报:在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且在京成立企业,从事科技研发或经人社部认定的特别紧缺急需行业,且企业正常运营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本市创业政策相关待遇。
以毕业学生身份申报:对毕业当年回国的学生,用人单位需提前联系,确认岗位需求,并提供相应岗位描述、岗位职责、薪酬情况等信息。
研究生落户北京有以下方式:
1、应届非北京生源研究生毕业生进京指标由北京市人事局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提出分配指标方案,经北京市委研究确定后,向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司申报并商得同意,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接收非北京生源的毕业生进京指标是国家下达给北京市的专项进京指标,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重点保证市重点建设工程、重大项目以及艰苦行业、郊区人才需求。人事局在确定进京指标时,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密集单位、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郊区单位给予适当照顾。外省市相应行业非北京生源的毕业生进京计划,由北京市人事局根据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并由北京市人事局下达外省市人事厅(局)。
2、非北京生源研究生毕业生留京工作条件: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必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培养、取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原则上应是京外高等院校及京内除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外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对口、年龄在三十一岁以下的应届非北京生源研究生在校生;确因用人单位需要,个别在读期间学校批准转学进京或出国(境)留学回国就业的研究生,可视为应届非北京生源研究生毕业生。
3、引进非北京生源研究生毕业生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1月至翌年6月上旬进行。北京市各用人单位在接到人事局进京指标(含成建制转京单位的进京指标)后,须在规定日期前将本单位接收非北京生源的毕业生情况汇总表报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以便与高等学校联系和编制派遣计划。北京市人事局在上报市教委回复外省市毕业生留京工作请示时,由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对各用人单位拟在京外高校(除北京地区高等院校外)录用的非北京生源的研究生毕业生进行审核,经批准留京的非北京生源的毕业生由北京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
总之,外地研究生进京指标,是国家下达北京市的重点院校应届硕士、博士生留京指标;研究生毕业非统招户口不在北京的应提前找接收单位,毕业后由接收单位按当年入户政策申报,根据北京市当年入户指标由北京市人事局审批(此种情况一般很难入户北京)。非北京生源的应届非北京生源的研究生在校生在北京落户,其工作单位应为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且在京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确属北京地区教育、科研单位急需的非北京生源研究生,由单位申请,市人事局批准其在进京后到市人事局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其《进京就业的函》可直接开具至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