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拒签原因奇葩?
在移民法中,被定义为“非法居留”(illegal presence)的主体是不符合在美合法居留条件的非移民或移民的永久居民。 其中,非移民是指持非移民签证入境美国的旅客或者持临时绿卡入境美国的移民。
美国对非移民的入境资格规定比较严格,主要包括入境目的限定、入境前的准备和出境后再次入境的限制等几个方面。
1.1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的有关规定,除个别情况外,外国公民来美目的只能是为观光旅游、参加商务活动、进行学术研究或接受短期的培训、探亲访友等非工作性活动;而且,这种非工作性的目的必须一直维持到其离境时为止。如果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在入境时被认定有移民倾向或其他入境条件不能满足的要件,就可能被拒绝进入美国境内。对于已经在美国境内的非移民,一旦被发现曾经有过以移民为目的的行为,也可能被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以“非法定居”为由驱逐出美国境外并受到处罚。
1.2 持有B-2或F-1,M-1等非移民签证的来美者应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首先,他们应在赴美的机票上注明准确的入关日期和时间,并尽可能提前抵达机场。其次,他们在入境前应该准备好能证明自己赴美目的的证件,包括:有效的签证、回程机票、在美国的住宿安排以及表明自己经济独立能力的文件,如工资证明、纳税单、存款证明、银行对账单等。最后,他们还应注意自己在入境时的言行举止,以免引起入境官员的怀疑而受到盘查。一些因特殊情况可能要在美国停留较长时间的游客也应向移民局申请延期居留许可,以免被以“非法逗留”论处而被驱逐出境。
1.3 一般来说,非移民第一次被拒签后可以再次申请;但如果是第二次拒签就要三思而行了,否则第三次则可能被吊销签证。非移民签证的有效期一般是自签发之日起两年有效、多次出入,每次入境美国可逗留期一般为90天之内。因此,持有非移民签证的非移民不应一次逗留时间过长而造成逾期滞留在国外,更不能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而成为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