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消费税如何征收?
澳大利亚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简称GST),是澳大利亚的增值税,相当于中国消费税率,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行,取代了之前商品税(Consumption tax)和国内商品服务税(Domestic consumption tax)。 所有进口商品、除啤酒和饮料外的酒精产品、烟草以及酒店住宿都要交税。
应税项目包括所有的货物和服务,不包括土地,住房和燃料;
征税范围之广,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纳税人是在澳洲从事商业活动或以商业为目的的个人或组织;
税率为10%,但部分商品和服务适用免税政策,或者退税政策;
纳税义务发生在交易发生时,也就是在商品或服务售出时;
税务局有宽限期要求纳税人申报并缴纳税款,一般为6个月,宽限期内补报不算逾期,但是要缴纳应缴税额的5%作为滞纳金。超过宽限期需要缴纳应缴税额的110%作为滞纳金(从税款逾期之日计算);
可以按季度或年度申报,也可以随时申报;
申报后如发现多缴税款可退回给纳税人。
申请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申请办理退税:
①纳税人已按规定缴税,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退税申请的;
②纳税人纳税期限届满后,经批准延长纳税期的;
③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如存在多缴税款的;
④国家指定的其他退税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情形不属于退税范围:
①因偷税、抗税、骗税被税务机关追征税款与罚款的。
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少缴税款责令补缴的。
③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关税和消费税的。
④其他税务机关规定不退还税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