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哪些投行?
按照香港证监会要求,所有进行受规管活动的人或公司都必须申请牌照。要了解香港的投行业务都有哪些,首先就得知道哪些机构是有牌照的。 需要说明的是,与大陆不同的是,香港并没有统一完整的监管体系来监管所有的金融机构。由于历史原因,香港至今仍采用“离岸”和“在岸”(Onshore)两分法管理金融牌照。所谓“离岸”通常是指不在境内经营业务而在境外进行融资的行为。因此“离岸”机构不需要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而“在岸”则指在内地开展经营业务的活动,包括“跨境人民币业务”。
根据2019年8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书》规定,从事下列外币和人民币业务的境内企业法人可以直接向人行直接申请核准或备案: (一)贸易项下出口收汇核销和进口付汇备案; (二)FDI/ODI项目备案和资金入境申报(含人民币和外币);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审批、备案及业务结算;
(四)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审批或备案以及结售汇业务资格审批或备案。 不属于上述范围内的业务,均需要以具体业务形式报请人行许可或者备案,比如IPO、再融资等直接融资业务。
目前能够开展的融资业务可以分为以下四大类: 除了以上四类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业务,主要涉及到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两大类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