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专业包括什么条件?
1. 学科门类:教育学(代码04),包含3个二级学科:教育理论、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7个一级学科: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语语言文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数学等;98个专业。
2. 培养目标:在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能够独立从事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工作或继续深造。
3. 核心课程:哲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教育技术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德育原理、高等教育学、大学生心理咨询、现代教育评价、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学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以上只是列举了部分核心课程,各个学校会根据自己不同的培养方向设置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因此课程的设置会有区别,具体请参照报考院校的专业目录。
4. 考试内容和科目:大部分高校的考试内容都是三门公共科目+一门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包括政治、外语和教育类综合;专业科目是根据报考院校及专业不同而设,主要有高等数学、微观经济学、数理统计、计算机、心理学、体育理论等相关考试科目。
5. 录取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于特殊考生如有少数民族、烈士子女、在职教师等有加分或者优先录取的情况,具体请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