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e相当于中国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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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问得…让我有点无语。 题主大概混淆了“国家”和“政府”的概念,还带了点西方那种所谓三权分立的意识形态底色。 在中国,“国家”概念是很明确的,就是全中国的统治者(或者说政权),是作为统治阶级意志体现的执政党领导下的中央人民政府,这一点从法定的中文名称就能看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是“某某州”或者“某国”什么的。而“政府”是指代中央人民政府的执行机构——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这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同样,在美国,“国家”指的是美国全境(合众国),而“政府”则特指美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这两个词在美国宪法里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能混淆。 但是,在现代国家的制度体系下,无论是民主制还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和“政府”都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

一方面,“政府”是由“国家”产生的,是对“国家”的委托代理,没有“国家”就没有“政府”;另一方面,高效的政府运作又依赖于国家的强盛,没有国家的强盛就不可能有政府的高效运行。为了国家利益,需要政府有效地执行法律法规,行使公共权力。同时,为了政府有效运行,国家又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源保障。二者之间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

如果单纯考虑国家与政府的单向关系,将“国家”等同于“政府”,是很容易让国家堕落为政府的附庸的。比如在美国,由于国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总统和国务卿又是国会的代表,如此就容易使美国政府从“人民的政府”变成“国会(议员)的政府”,甚至“某一党某一派利益的政府”。在这种模式下,国家利益就会在无形中扭曲为政客们(议员和总统)的短期利益或某一派系的利益。 为了制约这种倾向,就需要有其他机制来对“国家”和“政府”双重概念进行制衡。比如在西方的多党制之下,总统和国务卿虽然是一党之代表,但却必须在多个党派之间寻求平衡,难以偏废任何一方;同时,国会虽然直接选举产生,但议席分配却遵循“赢者通吃”的原则,使得中小型政党很难在国会对峙中取得有利地位,也不得不寻求大党的支持以维持自己的存在。这样,尽管总统和国务卿作为个体有可能偏向某个群体,但这种偏向却在制度设计上很难充分发扬,因为其他方必然会有所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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