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配偶签证吗?
这个答案可能很长,慢慢看吧~ 先来说说大家最关心的移民法里关于“绿卡”伴侣的条款。 “绿卡”伴侣(Immigrant Spouse)的临时居留身份是10年(即AOS/CP)。在申请人拿到AOS/CP之后,他们便可以在美国合法居住、工作与上学了。
如果10年的时间到了还没有拿到永久居民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 俗称10年绿卡)怎么办呢?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仍然具有合法的临时居留权,可以继续在美生活和学习,并且可以申请续期(Extension of Stay, EOS),申请续期的条件是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仍为绿卡持有者或合法移民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美国境内;
-在美国境外但在美国有有效的非移民签证;或者 -已经获得前往美国的正式旅行许可. 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局对EOS的申请没有固定的期限限制,但是根据经验来说,一般有效期为2年左右。因此建议申请人在办理EOS的时候注意提前一段时间开始准备材料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那要如何申请呢? 要申请EOS,申请人必须填写I-539表并将该表格和相应证明文件一起上交到移民局办事处。另外,由于每个州的情况不同,所以各个州的申请材料要求可能也不同,具体请参考各使领馆网站。不过申请EOS的材料大致如下所示: I539申请表 护照照片两张 (旧版需要贴于申请表上) 绿卡正面及反面复印件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出生公证书,结婚公证书,无犯罪公证等原件以及英文翻译件 财力证明文件包括:银行存折复印件或信用卡复印件等 申请人本人护照首页复印件以及签证页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目前在美国境外的话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美国境外有效非移民签证正反面复印件 赴美行程安排及入境目的说明 美国移民局的允许入境许可信 以上就是“绿卡”伴侣们可以获得的合法身份及其转换程序和流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