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存档证明怎么开?
1、留学归国人员档案调回接收地,开具报到证和人事档案调动函(两封) 需要材料: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均需A4纸单面复印,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委托的存档机构北京或上海的存档单位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开具人事档案调动函。
2、留学人员回国落户办理报到手续,开出调档函 需要材料: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户口簿原件; 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若原件无法出示,需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办理流程: 向用人单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到单位注册地的人事行政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录用登记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人事行政部门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教育局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并将毕业生档案转至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档案后,根据《就业协议书》办理接收手续,开具调档函。 注:如为毕业回国首次派遣,则无需先进行网签。
3、从国外调取档案,将档案送至相应留学服务中心提交 需要材料: 出国留学毕业证/学位原件和影印件; 在境外学习的证明材料(录取审批材料、成绩单等); 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