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国人员证明都需要什么材料?
谢邀!最近好多小伙伴在问这个问题,给大家整理一下~ 首先,需要先了解一下,回国落户分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留学人员回国有关注意事项。今天我们来讲讲留学人员回国有关注意事项。 就是拿到国外学历+学位后,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认证,然后按照北京/上海落户政策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即可。
一、准备申请材料 1. 身份证 (正反面)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校开具) 3.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版
5. 国外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6. 国内接收单位提供的材料: a) 营业执照 b) 法人代码证 c) 劳动合同 d) 单位公章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二、办理报到手续 带齐上述材料到留学生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并交纳费用。 三、档案调档函的发送 按留学服务中心要求,将调档函发往学生人事档案所在地,一般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会协助办理。
四、档案转递 待档案到达留学服务中心后,中心会以挂号信的方式将存档凭证发给委托人。收到该挂号件的委托人应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收件回执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取件。
五、缴纳服务费并领取证明等材料 在京就业的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依据北京市人事局颁布的《北京市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审核备案表》和《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岗位派遣函》,为毕业生办理存档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非在京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交《北京市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名单》和《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单位派遣函》,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名单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各受理机构。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留学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六、等待审核 根据有关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须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如实申报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