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签证是什么签?
美国投资移民的途径之一是I-526 申请,即美国移民局针对非移民类别的投资人所进行的第二类的审批程序。申请人必须首先获得移民局批准,取得“准绿卡”(美国临时居留许可)身份,才能登陆美国。 I-526是2008年以前由EB-5类别转化而来并被沿用至今的一个型号。
尽管名称中的“526”已经变更成“911”,但该申请的流程与之前并无不同,仍然要求申请者向美国移民局提供财力证明、商业计划书以及雇佣协议等申请材料以支持其办理投资移民。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I-526申请是由移民局进行审批,但这一过程与EB-5项目的监管机构—美国国土安全部的调查却紧密相关,二者相互影响。
在受理了申请人的材料之后,移民局会委托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美国移民稽查部门(ICE)或美国特别行动部队(USAFIS)就拟投资的项目真实性展开实地考察,也叫作项目审核 or 工地查验。 考察人员会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混入申请人群体中,并在登陆美国后展开全面核查。他们不仅审查企业是否有真实运营的能力,还会对申请人在美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逐一进行考察。
由于移民法要求投资项目产生的就业必须切实存在并且能够带来就业机会,因此如果企业在建设阶段因故停止,原本计划招聘的职位也不再设立,那么申请人的签证将极有可能被吊销。 移民局也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及家庭的纳税记录,以证实申请人在国内的收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