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受养人可以工作吗?
1. 受养人(即通常所说的“配偶随同签证”),根据申请人的类型来区分,一般有2种:
a) 配偶跟随申请人去香港定居的;
b) 配偶随同申请人去香港就业/居留的。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受养人,其申请都需要满足《内地居民赴港定居审批指南》中规定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单程证”配额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人都可以获得批准。
2. 在申请受到受理后,如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并经核准的,移民局签发《准予居留通知书》,申请人凭通知书到出入境机关办理手续、领取证件。
3. 根据现行规定,凡获得香港入境处签发的各种逗留许可的人士,须按指定日期和地点报到,办理落户、身份证等相关手续。 逾期报到的,香港公安机关有权取消该人士在港居留资格并驱逐出境。
4. 持有“探亲”“团聚”(包括夫妇团聚、子女团聚、父母团聚)、 “商务”、“学习”等各种类别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从内地前往香港或者返回内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必须向出入境管理机关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相应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