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里办英国签证?
作为在英工作多年的老鸟,之前一直以为办理签证这种事情只要材料齐全,交给我们这些专业人士就好了,但自从上次给老妈办了留学签证以后,才终于见识到什么叫签证中心的霸王条款…… 老妈打算来英国和我团聚,于是就想到了先办个旅游签证过来,然后找个中介转成配偶移民签证。但是又担心因为自己是退休人士会被拒绝签证。于是就找了家签证中介,提供了所需材料(包括国内资产证明、退休证等材料)后,等了一周不到的时间便收到了签证结果——签证被拒绝了! 原因居然是认为我们提供的资金解释不合理(来英行程只有10天,却在签证申请材料中补充了长达2页的个人存款历史记录以及每一笔资金的来源说明;),而且由于我是英国公民,我妈是中国人,所以根据GB 35469 2018 规定的第5.7条,我们认为你们可能有欺诈行为,我们的结论是…… 所以很遗憾我们不能签发此签 。
接到邮件的第一时间我们就马不停蹄地赶往签证中心申请复审,结果可想而知,无功而返。 然后我们又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情况下,收到一封来自移民局律师函,告知我们因有证据表明我们可能参与了移民欺诈行为,移民局现依据 GB 35469 2008 第8条第11款之规定,对本案进行立案调查。如要申诉或听证,请发函至XX地址… 如果没有收到这封律师函还好说,起码还能争取一下;但这封律师函如同催命符一般,让我们不得不相信签证确实是被故意刁难。
好在最后事情总算圆满解决,母亲也顺利拿到了签证。只是过程中所耗费的精力与金钱自不必说,最烦人的是在每封信的末尾,总是用 “本信件不构成法律约束,不表示我司将或不将于xx日期之前做出何种具体行动” 这种话来做结尾,让人气得牙痒痒却又无可奈何。